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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參眾兩院提出臺美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 可望大幅降低雙重課稅風險

發稿時間:2023/10/25 12:30:5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1025 12:30:50)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 (Committee of Finance) 及眾議院歲計委員會 (Committee on Ways and Mean) 於美國時間10月19日共同發布臺美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 (U.S.-Taiwan Expedited Double Tax Relief Act),此次由兩院共同提出法案實屬罕見,也是就臺美避免雙重課稅、強化臺美關係和刺激雙方經貿合作的具體推進。

與7月13日發布之草案內容相當,最終法案終點摘要如下:
1.美國來源利息、權利金扣繳稅率由30%降至10%,美國來源股利 (包含合格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支付之股利) 扣繳稅率由30%降至15%或10%;
2.定義臺灣企業在美國之營運活動是否構成常設機構及營業代理人,提供更明確之美國稅務遵循規範;
3.針對臺灣員工在美國提供勞務取得之報酬,若員工不具有美國國籍、符合臺灣稅務居民定義、取得之報酬符合合格薪資定義,不課美國稅,降低營運初期短期外派員工之稅務風險。

最終法案針對稅務居民的定義及利益限制條款有更清楚的規範:
1.個人部分 – 排除雙重國籍個人適用,就雙重稅務居民者,依永久住所、主要利益中心及經常住所等決定稅務居民身分。
2.公司部分 – 除了草案提及的所有權、所得及上市櫃公司規範外,新增合格子公司、透過合格中介機構持股及關係人交易所得排除計算等利益限制條款。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董事蔡怡歆表示,臺美之間經貿往來及投資越趨緊密,以往臺商擔心的高扣繳稅率及雙重課稅風險,應可透過新法案的施行大幅降低,有效協助臺商赴美投資並擴大臺美貿易、技術、及人員合作機會。

然而,臺美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之施行仍待臺灣提出對等互惠的法案,財政部長莊翠雲於日前立法院質詢時表示,財政部已會同外交部和駐美代表處進行技術性細節討論。

蔡怡歆進一步指出,據經濟部統計資訊,2023年1至7月美商核准來臺投資金額已達68億美元,較2021年及2022年顯著增加,簽署臺美雙方互惠稅務協定不只對臺商赴美有立即性的優勢,就美商對臺投資亦可加強資金運用及降低稅務風險,進而增加對臺投資及深化產業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