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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職場性騷擾 竹市府今起舉辦6場友善職場工作坊 提升雇主防治能力

發稿時間:2023/10/26 15:15:55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1026 15:15:55)今年5月起台灣社會爆出多起性騷擾案件,掀起一連串「Me Too」運動,新竹市政府為宣導杜絕職場性騷擾,自今(26)日起舉辦6場防治職場性騷擾工作坊,透過情境演練,提升雇主防治能力。市長高虹安表示,性別平等已是普世價值,面對職場性騷擾事件,必須以預防的角度,積極建立免受性騷擾之友善職場環境,讓每一個工作者都能有安心、安全的工作環境。

勞工處長黃錦源說明,事業單位在性騷擾事件的事前預防與事後防治網絡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事業單位若對職場性騷擾敏感度不足,易錯失防止性騷擾發生的先機;事業單位對職場性騷擾的不了解,常常會導致職場性騷擾的調查失真。勞工處規劃以情境演練、分組討論方式,辦理工作坊,特別聘請勵馨基金會講授3場初階、現代婦女基金會講授3場進階課程。每場25位名額,均已額滿,體現竹市事業單位對友善職場的重視。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今日授課時分享,今年立法院8月三讀修法後,竹市府就積極規劃防治職場性騷擾新制的教育訓練,10月起陸續開始辦理六場次,可說是超前部署、在全國各縣市中相當優秀。

在百貨零售業工作的賴小姐表示,今天參加工作坊覺得以分組討論演練的方式來加強防治性騷擾專業有很大的收穫,案例演練很有真實感,讓她感受被騷擾者的困境,她也報名了進階課程,屆時將透過演練方式,模擬調查委員的調查過程,非常有挑戰性。

《性別工作平等法》自112年8月18日公布修正名稱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因修法範圍較大,部分條文自公布日施行,其餘條文則自明年3月8日施行。修法內容為職場性騷擾管轄範圍、就雇主「因接獲申訴」或「非因接獲申訴」而知悉性騷擾後應有之「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雇主接獲申訴及調查認定屬性騷擾之案件應通報地方主管機關,及性騷擾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之罰則及裁處權時效等相關規定。

勞工處將待勞動部增訂及修正相關子法後,辦理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說明會,並持續透過網站、臉書及摺頁等多元管道宣導,加強事業單位及大眾對法令認知。市民朋友如有性別平等工作有相關疑義,可撥打市民服務專線1999洽詢或請電洽勞工處勞動條件科(03-5324900分機201)。


今日講師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
今日講師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

勞工處林柏志副處長(右)與講師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
勞工處林柏志副處長(右)與講師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

勞工處.講師與學員合照
勞工處.講師與學員合照

分組討論熱烈
分組討論熱烈

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重點
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