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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大力推動「成果連動型」方式委託民間結合創意實施公共任務

發稿時間:2025/05/12 14:38:53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512 14:38:53)日本近年來積極鼓吹以成果連動型民間委託契約(Pay For Success,簡稱 PFS)機制推行公共任務,以其作為重要的公私協力(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PPP)模式,而列為內閣府的重要政策,今年(2025)起,更是以協助地方政府採用PFS作為推動重點。所稱PFS,係指政府委託民間辦理的專案,以社會問題的解決成效作為主要績效指標,並依據民間機構(即PFS事業)實施達成的績效,由政府支付相應的費用。此種機制融合民間的資源與創意,以更靈活、多元的方式應對社會問題;相較於一般民間委辦方式,PFS也能有效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內閣府於2021年首度發布成果連動型民間委託契約共通指導原則(並於2024年發布更新版),各中央機關旋即作成特定領域指引:包含,醫療健康與照護領域指引(厚生勞動省、經濟產業省)、再犯預防領域PFS指引(法務省)、及城鄉發展領域導入民間委託契約方式指引(國土交通省)。截至2024年底,全國以PFS實施的個案量已達323案,較前一年增加47案,顯示運用趨勢日益增長。主要的實施領域別,為醫療健康領域114案、照護領域126案、城鄉領域22案。

內閣府為進一步推動地方政府普及採用PFS機制,提供多種具體支援措施予地方政府,包含,培訓地方機關人員以增加對PFS的認識。提供專家諮詢以利地方在PFS個案形塑過程中掌握相關成果評價、行政實務經驗及專業知識。對於地方政府打算推動PFS個案可能需掌握的資料,內閣府或相關部會也會因應其資料檢索需求,提供既有的佐證參考資料、建立資訊共享體制(即「佐證資料檢索制度」)。對於地方政府打算規劃的PFS個案,內閣府將配置由內閣府委託的顧問業者提供長期的支援服務,協助進行建構PFS事業規劃。也提供補助資源予實施PFS的地方政府,補貼地方政府支付PFS事業績效連動部分報酬之一部(即「成果連動型民間委託契約方式推進交付金」)。此外,內閣府也會常態性蒐集地方政府的需求,並徵集有解決社會課題專業、有作為PFS事業潛力者,發布名單於網站上。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張乃文主任觀察,PFS經常與另一種PPP模式「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 PFI)相比較,PFI係政府依據PFI法(Act on Promotion of 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將公共建設的設計、興建、維護、管理及營運等整體事務,徵募並選定由民間機構參與辦理,引入民間資金及創意作法,達到降低政府財政負擔、及解決地區性課題的效果。PFI適用於基礎建設與公共設施,PFS則適用於社會支援型的柔性事業。PFS機制作為日本重要的PPP模式之一,在個案形塑與規劃階段,需有充足的專業顧問、資料等資源,讓政府與事業雙方能進行妥善評估,PFS個案實施期間的績效表現也必須能被正確評價,進而使政府支付合理報酬。整體制度的推動基礎、配套與運作仍不斷精進中,相當值得後續觀察。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