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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美國對等關稅影響營業人 留抵稅額可申請提前退稅
發稿時間:2025/06/04 16:15:28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604 16:15:28)財政部為協助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營業人,6月4日發布「受理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審核作業原則」。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林巨峯整理4大重點:
1.適用期間:美國評估及實施關稅政策影響期間;
2.適用對象:營業稅稅籍狀況為營業中之營業人;
3.適用條件:
(1)經主管機關因應美國關稅政策提供紓困、 補貼、補償、振興、支持或協助等相關措施;
(2)其他因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致營業收入減少。
4.營業人符合上述情形之一者,得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累計退還限額為30萬元。
林巨峯說明,過去COVID-19疫情期間,營業人留抵稅額可免專案報財政部核定退還,該次適用要件之一為營業收入減少達15%。此次留抵稅額提前退稅之適用要件,同樣亦有營業收入減少,但並未設有一定百分比的限制,預料將會有更多營業人符合退稅資格。提醒營業人可於規定期間內檢具申請書及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提出,國稅局將會從簡、從速辦理。另,如果有以營業稅留抵稅額作為補徵稅額或罰鍰擔保者,該部分不得申請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