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災害應變能量 辦理臺東縣漂流木防災聯合演練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617 17:47:37)因應汛期期間可能發生的漂流木災害及緊急搶救措施量能,林業保育署臺東分署於16日邀請臺東縣政府、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交通部觀光署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臺東辦事處、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部分署及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屏東分署等9機關共約50餘人於卑南溪出海口堤岸辦理臺東縣漂流木聯合防災演練,透過實地演練,強化災害發生時的應變作為與資源調度,提升防救災及減災能力。
16日漂流木防災演練,模擬4種演練狀況,依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權責分工,由分工單位報告災前整備作業開始、成立災害應變中心聯繫分工單位,災後勘查回報漂流木發生情形,及大量漂流木產生後各單位聯繫支援調度,進行打撈清理、辨識、註記、集運等作業,接續公告開放當地民眾自由撿拾,設置林產物檢查站,並模擬民眾撿拾有烙印國、公、私有記號及無烙印記號之漂流木到檢查站時之處理應對。
林業保育署臺東分署說明,依111年5月9日頒布修正之「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放寬漂流木公告撿拾條件,撿拾時間從原來一個月,延長自指定日至下次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為止,漂流木之規格不論是否為貴重木,倘未經裁切、且無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末徑小於20公分、長度小於2公尺,或是重量在50公斤以下,均可自行撿拾利用,形同「原則同意,例外禁止」,宣導非自用之漂流木,請依森林法第44條第1項規定及「臺灣林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申請登錄,取得條碼後再行販售。
林業保育署臺東分署表示,首次漂流木防災聯合演練,期達成各機關橫向溝通合作,同時確立協調管道及權責分工,加速各項處理流程,減少災害損失及衝擊,以達簡政便民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