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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上路 臺東縣警察局辦理《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宣講確保實務運作
發稿時間:2025/08/29 17:36:35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829 17:36:35)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已於今(114)年1月22日由總統公布,並於7月22日正式施行。該法為我國首部揭弊保護專法,主要目的在於維護公共利益,保障泛公部門(含政府機關、國營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等)揭弊者之權益。新法內容規範了揭弊者可享有「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工作權保障」三項保障,以及「責任減免」一項措施,簡稱「三保一減」,期能建構完善之揭弊保護制度,鼓勵正直舉報,營造廉能社會。
為使警察同仁瞭解新法制度,臺東縣警察局積極辦理新法宣導活動說明會,特別針對分駐(派出)所第一線員警受理揭弊案件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進行宣導,建立正確處理揭弊案件的觀念與應對機制,8月20日及28日分別在臺東分局及關山分局大禮堂辦理新法宣講,並邀請臺東政府政風處科長馬維駿,擔任課程講座,課程中講授該法施行目的,並針對「揭弊者」、「受理揭弊機關」及「弊案」等新法定義進行條文解說,協助機關正確認識新法制度與適用情形,全程氣氛熱絡,讓聽講之警察同仁獲益良多。
臺東縣警察局長蔡燕明表示,建立安心吹哨的制度環境,是廉能政府的重要基石,未來警察機關是案件受理、偵辦的最前線,更是揭弊者人身安全的重要防線,在發掘真相的同時要兼顧人權,更應審慎落實揭弊保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