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申報期限放寬奏效 竹市14萬餘戶享自住稅率優惠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1016 17:50:55)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簡稱房屋稅2.0)自114年5月1日首次開徵,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條件,考量今年是實施的第1年,財政部宣布申報期限由原訂的3月24日放寬至6月2日。經統計,開徵期間新竹市共受理6,837件申請案,為市民節省房屋稅3,800萬元,主動退還近2,000件的溢繳稅款846萬元,97.74%採直撥退稅快速入帳,簡單又方便。至今,新竹市已有14萬7,329戶享受自住稅率優惠。
稅務局表示,房屋稅2.0自住房屋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應「辦竣戶籍登記」條件方可適用優惠稅率。為維護市民權益,積極展開輔導行動,主動寄發超過4萬件輔導通知書,並同步發送簡訊提醒,成功輔導3萬4,000戶申請自住用優惠稅率。目前竹市共有14萬7,329戶享自住稅率,占開徵戶數21萬177戶的7成;其中,適用「全國單一自住房屋」1%稅率戶數達7萬1,040戶,較原來1.2%稅率減稅5,328萬元,平均每戶節稅750元。
稅務局說明,由於非自住用稅率2.6%-4.8%與自住用稅率1.2%,最大相差4倍之多,自財政部宣布放寬申報期限後,加強宣導提醒民眾注意。申請案件量明顯成長,統計開徵期間共受理6,837件,較去年同期增加8倍。稅務局全體總動員,秉持「從速、從寬、從簡」原則快速辦理,為市民節稅3,800萬元。
稅務局提醒,自住房屋須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才可享有自住住家用稅率,尚未辦竣戶籍登記者,最遲應於115年3月23日前(原訂3月22日,遇假日展延)完成並提出申請。未完成戶籍登記的自住房屋,將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6%至4.8%課徵房屋稅,與自住住家用稅率最大相差4倍之多,請提早做好節稅規劃。
為協助民眾了解房屋稅2.0,稅務局網站設有「房屋稅差別稅率專區」,提供宣導動畫影片、常見問答(Q&A)及懶人包等資訊,歡迎多加利用。如有任何疑問,可至稅務局網站查詢(https://www.hcct.gov.tw/ch/propaganda.jsp),或撥 03-5225161分機401-418、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或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