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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癌病友協會籲落實病友工作權保障 盼助病友回歸職場與日常

發稿時間:2025/10/29 11:52:34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1029 11:52:34)醫療科技的進步提升了癌症病友的生存機會,但在「回歸日常生活」這條路上,仍有不少障礙亟待突破。透過今年初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舉辦的病友訪談,可以發現許多病友仍有工作的經濟與成就感需求。在乳癌防治月的尾聲,協會呼籲政府與社會各界針對癌症病友回歸職場提供更多協助。

台灣乳癌的好發年齡落在45到64歲間,多數病友罹癌時仍在職場工作打拼。早期乳癌的存活率在9成以上,透過2至3年的積極治療,回到正常生活是可期待的治療結果。然而協會今年針對乳癌病友的訪談,卻顯露出病友回歸職場的困境,主要包含以下4點:

一、 身體狀況無法負荷勞力工作,可選擇的工作類型受限
二、 領有重大傷病卡,成為求職不利因素
三、 (擔心)工作壓力造成復發風險
四、 需定期入院治療、回診,請假成問題

乳癌病友協會黃淑芳理事長表示,就現實層面來說,多數病友仍須有穩定收入支付治療費用,只能強忍治療後的不適,以最快速度回到工作崗位,擔心影響考績以及跟同事的關係。然而治療帶來的副作用與身體變化並非靠「意志力」就可以克服,化療常見的副作用「嘔吐」,就是許多病友共同的問題。黃淑芳說:「聽到他們在訪談現場彼此分享哪個牌子的止吐藥、哪些做法可以抑制不適,讓身體狀態可以正常工作,真的非常心疼。」

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理事長黃淑芳。(圖片來源: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
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理事長黃淑芳。(圖片來源: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

為使癌症病友工作權得以落實,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提出以下倡議:

一、 制定「癌症病友職場回歸方案」: 建立政府專責平台,提供病友職涯諮詢、職能重建與就業媒合。

二、 加強「病假/延長病假」保障:以符合實際療程需要的時間,擴大「病假/延長病假」制度為每三年最長得有兩年病假,讓病友可以安心接受治療。

三、 建立「癌症病友身心支持與職場適應」機制:不只是病友,雇主、主管與人資都應接受「癌友友善職場培訓」,了解癌症治療可能的副作用(如疲憊、注意力下降、骨折風險)、理解請假需求與重新適應流程。

四、 法律明定「疾病後工作權」:目前法律就「癌症復職者應有之合理調整」尚未明文保障。建議在勞動法令中增加「重大疾病後返回職場之合理調整義務」條款,讓雇主在接受病友復職時,有明確法定依據提供職務調整、減負或兼職機會。

五、 提供雇主的稅賦或補助激勵:比照聘僱身心障礙者規範,對雇用病友或提供彈性工時的公司,政府可提供稅賦減免或補助,鼓勵企業推動「癌症病友友善職場」。

我們深知,癌症病友工作權的落實並非一蹴可幾,身體、心理、職場環境皆可能成為阻礙;然而,「想工作」與「能工作」之間不應有太大落差。從我們的訪談中看到,多數病友仍有強烈的就業意願,只是被制度、身體、職場環境所限制。乳癌病友協會將持續關注相關政策推動,也誠摯邀請政府、企業與社會大眾一同支持,共創一個更有溫度的職場環境。

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理事長黃淑芳(右)與金曲歌后秀蘭瑪雅共同呼籲女性定期篩檢。(圖片來源: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
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理事長黃淑芳(右)與金曲歌后秀蘭瑪雅共同呼籲女性定期篩檢。(圖片來源: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