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金融支持措施 農業部協助受非洲豬瘟影響養豬產業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1101 09:41:24)因應114年非洲豬瘟疫情,農業部為協助受禁運、禁宰影響之養豬相關業者,減輕其資金壓力並維持產業穩定,自114年11月3日起提供「因應非洲豬瘟受禁運禁宰影響養豬業者利息補助措施」(下稱本措施),對領有合法登記證書之養豬場、屠宰場,或經農業部認定受影響之農民組織與農企業,提供4項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下稱專案農貸)新貸及舊貸合計最高貸款額度600萬元之6個月利息補助,以1%為上限,貸款利率由現行大多1.915%補助後為0.915%,預估受益戶數1,500戶,可節省養豬業者4,500萬元之利息支出。
農金署說明,因應非洲豬瘟防疫措施對養豬產業之影響,為減輕其利息負擔,訂定「因應非洲豬瘟受禁運禁宰影響養豬業者利息補助措施作業原則」,重點如下:
一、補助對象:借款人須符合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等4項專案農貸規定,且領有合法之畜牧場登記證書或屠宰場登記證書,或為114年非洲豬瘟疫情禁運禁宰受影響之農民組織與農企業,並經農業部(畜牧司或防檢署)納入補助對象清冊或取得前開單位(機關)出具之認定函。
二、利息補助及額度:新貸部分(以週轉金為主),補助自撥貸日起6個月之利息,以1%為上限;舊貸部分(週轉金及資本支出),補助自作業原則生效日(114年11月3日)起6個月之利息,以1%為上限。
三、補助額度:每一借款人新、舊貸合計補助貸款額度上限為600萬元。
四、申請期間:114年11月3日開始受理,借款人得於3個月內向農會、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等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農金署進一步說明,非洲豬瘟防疫期間之禁運、禁宰措施為必要管制,確實影響養豬業者現金流與短期營運,為協助業者穩定經營,提供本措施。對於舊貸案件,借款人如有還款困難,得向原貸款經辦機構申請延期還款,展延期間未逾6個月者,原貸款經辦機構得逕予審核,免依規定函報農業部核准。上開案件經貸款經辦機構送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者,補助期間於補助額度內免收保證手續費。
農金署表示,已促請農會、漁會信用部及全國農業金庫,儘速於公布欄、網站及電子看板公告本措施,並透過產銷班、農事小組及廣播電話等方式周知。如有貸款疑義,可洽詢下列專線:全國農業金庫:0972-590951、農業信用保證基金:0963-619301、農業金融署:0800-528989。
聯絡人:農業金融署施副署長妮婷
電 話:(02)23515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