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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健全租賃市場制度,嘉義縣呼籲民眾選擇合法業者安心租屋

發稿時間:2025/11/15 11:30:34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1115 11:30:34)嘉義縣近年引進多項重大建設,民眾對住宅租賃需求日益增加,帶動合法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家數快速成長,為健全租賃住宅市場,保障租賃當事人權益及發展租賃住宅服務業,縣府呼籲民眾透過合法設立的租賃住宅服務業者租屋,以確保權益安全。

合法租賃住宅服務業簽訂的契約,依內政部公告版本辦理,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範,對租屋族權益具有保障,房東亦可透過合法租賃住宅服務業來管理房屋及尋找房客,省時省力又安心。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租賃條例)自107年6月施行,旨在發展、健全租賃住宅專業服務制度,依租賃條例合法設立登記的租賃住宅服務業,其營業項目分為「租賃住宅代管業」及「租賃住宅包租業」。

依租賃條例第33條規定,租賃住宅服務業應於營業處所明顯之處及其網站,揭示下列文件資訊:
一、登記證。
二、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三、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證書。
四、代管費用收取基準及方式(經營包租業務者不適用)。

民眾若發現未依法登記的租賃住宅服務業或未具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者從事租賃業務,可檢附具體事證以書面向本府地政處檢舉。經查屬實者,將依規定對該公司負責人、商業負責人、有限合夥負責人或行為人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勒令歇業。

另租賃住宅服務業僱用未具備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者從事業務,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

截至今日,嘉義縣依法設立登記的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共計16家,可參考圖表或嘉義縣政府地政處官網(https://lands.cyhg.gov.tw/cp.aspx?n=1822 ,嘉義縣政府地政處首頁❯地政專區❯租賃專法專區❯租賃服務業及管理人員申辦事宜❯嘉義縣已登記之租賃住宅服務業資訊)。合法設立業者均受地政處管理與業務檢查,對租屋族而言安全有保障,共同打造有制度、宜居的嘉園。

推動健全租賃市場制度,嘉義縣呼籲民眾選擇合法業者安心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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