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事業廢污水定檢暨水污費申報開始 臺東縣環保局提醒依期限完成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1230 17:50:26)
為落實水污染防治、強化水資源永續管理,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提醒,事業廢(污)水定期檢測暨水污染防治費申報作業,將自115年1月1日起開始申報,其中,水污染列管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定檢申報期限至1月31日止、水污染防治費申報期限則至2月2日止。環保局呼籲轄內相關事業單位務必依規定期限完成申報作業,以免因逾期申報或資料不全而影響權益,共同維護臺東良好的水環境品質。
臺東縣政府表示,推動事業廢(污)水管理制度與水污染防治費機制,是落實「污染者付費」精神的重要基礎,透過制度化管理,不僅能促使事業單位持續精進污染防治設施操作與管理,也有助於提升縣內河川與水域環境的整體品質。縣府肯定多數業者長期配合政策、依法申報與守法排放,展現企業對環境保護的責任與承擔,並將持續透過宣導與行政協助,陪伴事業單位共同朝向永續經營的目標邁進。
環保局指出,事業單位應依規定辦理廢(污)水定期檢測資料彙整,並於期限內完成申報作業。為協助業者順利申報,環保局已提供完整申報指引與諮詢管道,並提醒事業單位可提早準備相關資料,避免集中於期限前申報,降低系統壅塞或資料疏漏的風險。相關申報操作說明,可至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簡稱EMS,https://ems.moenv.gov.tw/),登入後下載操作說明簡報(EMS→水污系統→服務→檔案下載)。
環保局也進一步說明,凡有廢水排放之事業,除完成定期檢測申報外,仍須另至「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申報暨查詢系統」(https://wpcf.moenv.gov.tw/)填報水污染防治費申報書並完成繳納作業。未於期限內繳納費用者,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4條相關規定除加計利息予以徵收外,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且仍須補申報。
環保局呼籲,水資源是臺東最珍貴的自然資產,良好的水環境仰賴政府與事業單位攜手合作。透過依法申報、落實管理與持續改善,才能有效降低污染風險,守護乾淨、安全的水環境,為下一代留下永續宜居的家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