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第2階段申請3/2截止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204 10:47:57)新竹市政府攜手衛生福利部推動「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持續協助中、重度失能者、失智症者、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減輕經濟負擔。衛生局表示,凡於去(114)年度入住依法設立之住宿式機構,且住宿天數累計達180天以上,並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者,每人每年最高可獲補助新臺幣12萬元,採年度一次性申請發放。去年度第2階段申請自今(115)年1月1日起3月2日止,提醒符合資格的市民把握期限,儘速提出申請。
市長高虹安表示,市府高度重視失能者與失智者的照顧需求,持續建構多元且符合市民需求的長期照顧服務體系。去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凡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且於去年度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不含安養床)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市民,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12萬元,期盼透過實質補助,減輕家庭經濟壓力,打造「幸福友善」城市。
長照管理中心説明,補助方案限使用機構者本人(優先)或機構簽約人提出申請,同時需符合補助條件,凡當年度入住天數累計達180天以上補助金額12萬元,如當年度累計未達180天每月入住天數,則以每月入住天數達該月份2分之1日曆天者計算,每月補助新臺幣1萬元,最高補助新臺幣6萬元。補助申請應向最近一次入住機構所在地之縣(市)政府提出。
長照管理中心補充,114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已進入第2階段申請期間,受理時間至今年3月2日止,逾期將不予受理。相關補助方案內容及申請資訊,請至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站查詢(https://ltc.hccg.gov.tw/newhcchb/index)。
長照管理中心提醒,家中如有長照服務或社區照護需求者,符合實際居住竹市年滿65歲以上失能長者、55歲以上原住民、失智者(不限年齡)、身心障礙者及健保急性後期整合照顧計畫對象,可透過1966長照服務專線向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至網站 (https://ltc.hccg.gov.tw/)提出服務諮詢或服務申請,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