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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擴大春節零食稽查 守護民眾食安過好年

發稿時間:2026/02/12 16:29:52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212 16:29:52)農曆春節將至,休閒食品種類繁多,為增加賣相或口味,業者常於製程中添加各類食品添加物。為確保民眾在年節期間吃得安心,嘉義縣衛生局啟動兩波春節應景食品抽驗外,更擴大執行「市售零食稽查抽驗專案」,促使業者確實遵循相關法規,降低不合格食品流入市面,讓民眾春節採買更安心,目前抽驗結果均合格。

稽查重點對象包含傳統市場、夜市、雜貨店及10元商店,並特別針對「2026嘉有好市集-年貨大街」等年節採買熱點執行擴大稽查,查核項目包含糖果、餅乾及零嘴等休閒食品食品標示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若為包裝食品與玩具併同販售,則須依規標示醒語;將嚴格查核小包裝食品是否確實揭露品名、有效日期、負責廠商等標示資訊;並同步抽驗檢驗防腐劑、甜味劑及著色劑等項目,維護消費者健康。

衛生局長趙紋華提醒,食品標示如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情形,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全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食品製造業者於加工過程使用食品添加物,應符合相關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違規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食品販售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實執行先進先出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共同維護民眾食品安全。

趙局長進一步提醒,選購零食時應以信譽佳的商家為首選,選購時需注意包裝是否完好及標示是否清楚,避免購買來源不明、過於鮮豔和白皙的產品,並於有效期限內儘早食用完畢。

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電洽衛生局消費者食品衛生專線05-3620613洽詢。

嘉縣擴大春節零食稽查 守護民眾食安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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