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籲施放爆竹煙火遵守限制時段 炮屑紙盒應清除 祥和乾淨迎新年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212 18:35:33)
迎接農曆新年,為兼顧年節歡樂與環境品質,提醒民眾施放爆竹煙火應遵守「臺東縣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區域範圍及時段」公告規定,學校上課期間及醫療機構(診所除外)周邊50公尺範圍全天禁止施放,且每日夜間11時至翌日上午7時禁止施放爆竹煙火,僅有經消防局、警察局及環保局核准之節慶活動,方可延長施放至凌晨1時止,違反者可依噪音管制法罰款3,000元至3萬元。並提醒大家施放後炮屑、紙盒等廢棄物應立即清除,違反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罰款1,200元至6,000元。臺東縣政府呼籲大家避免不當施放爆竹煙火,影響環境安寧及整潔,共同營造祥和、乾淨的過年環境。
臺東縣政府表示,農曆春節是國人重要的傳統節日,象徵除舊迎接嶄新的一年,家人、親朋好友也都趁著春節好好歡聚敘舊,有些民眾會施放爆竹煙火慶祝,增添春節熱鬧氣氛,但深夜、凌晨時段施放,會妨害到他人生活的安寧、干擾睡眠,呼籲民眾共同遵守爆竹煙火施放限制時段,避免在深夜、凌晨施放,並於施放後隨即清理炮屑與紙盒,用更低碳環保、友善永續的方式歡慶春節,維護臺東的好環境。
臺東縣環保局指出,為避免民眾在深夜、凌晨施放爆竹煙火影響環境安寧,縣府已依據噪音管制法,公告「臺東縣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區域範圍及時段」,公告規定夜間11時至翌日上午7時不得施放爆竹煙火,除經消防局、警察局及環保局核准之節慶活動外,方可延長至凌晨1時;且醫療院所(診所除外)及學校上課期間周邊50公尺範圍內全天禁止施放,違反規定者可依噪音管制法裁處3,000元至3萬元罰鍰。另外,施放後的炮屑、紙盒亦應自行清理交給清潔隊清運,減輕清潔人員負擔,如違規棄置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罰款1,200元至6,000元,請民眾注意遵守,避免違規受罰,一起維護安寧及潔淨的生活環境,迎接嶄新美好的一年。
環保局呼籲,讓春節少一點噪音,多一點溫馨,發現違反爆竹煙火施放限制時段致噪音妨害環境安寧情事,或有施放後廢棄物未清理情事,請撥免費專線0800-066666或環保局電話221999報案,或可透過陳情網路受理系統(https://ww3.moenv.gov.tw)、手機APP下載「公害報報」使用等方式報案,環保局全年無休24小時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