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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土地與地下水!竹市公告事業法規說明會3/27日登場

發稿時間:2026/03/18 11:36:24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318 11:36:24)為強化公告事業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之法規認知,新竹市環保局將於3月27日下午1時30分至4時40分於新竹市稅務局B2文康中心舉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及第9條法規說明會」。邀請專業講師說明現行法規與案例分享,促使公告事業建立正確之自主管理及污染預防觀念,協助公告事業建立正確的自主管理及污染預防觀念,以降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風險,並鼓勵轄內符合土污法第8條及第9條第1項規範之公告事業踴躍參與,強化運作場所污染防制作為,共同營造健康安心、宜居永續的新竹市。

市長高虹安表示,土壤與地下水是支撐城市發展的基礎資源,市府團隊秉持智慧治理精神,致力推動淨零綠生活與節能減碳政策。透過加強預防,從源頭防堵污染發生,是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6環境品質與SDG11永續城市的重要關鍵。市府將持續優化行政審查效能,協助事業提升法規熟悉度,達成土地管理、污染預防與有效監督之目標。

環保局指出,目前轄內土污法第8、9條第1項公告列管事業約400家,包括電子零組件、金屬製品、塑膠製品等製造業。為確保土地安全,環保局積極推動事業自主管理土地品質,要求事業平時應落實製程、原物料及廢棄物區域之巡檢作業,同時透過定期監測,確實進行預防工作,進而提高環境品質。

環保局提醒,轄內公告事業於辦理土地移轉、設立、變更或歇業等管制行為前,應檢具用地的「土壤污染檢測資料」,報請環保局備(審)查後,再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辦相關事宜。違者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按次處罰。

環保局指出,此次說明會特別邀請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土基會講師,針對土污法第8、9條之法規內容、事業判定原則及自主預防作為進行深度解析。說明會現場將透過申報疑義解說,協助業者掌握各種情境,落實重視環保,並提升申報準確率,避免因程序不符致生行政處分或損害環境品質。

環保局補充,活動報名截止日為今(115)年3月20日下午5時止,業者可至網址報名(https://reurl.cc/4bE8pL)、傳真報名03-5368884,電話報名03-5368920分機3002辦理,共同為新竹市環境守護盡一份心力。

環保局現勘事業訪談紀錄。
環保局現勘事業訪談紀錄。

環保局現勘事業訪談紀錄。
環保局現勘事業訪談紀錄。

環保局現勘事業現場訪談。
環保局現勘事業現場訪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