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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家戶屋頂光電補助升級! 新增自發自用者 最高200萬元

發稿時間:2026/03/23 17:34:23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323 17:34:23)臺東縣家戶屋頂光電補助升級! 新增自發自用高額獎勵 最高補助200萬元

經濟部為鼓勵地方家戶設置太陽光電,提升設置比例,訂定「經濟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審查作業要點」,今(115)年度核定臺東縣太陽光電設置獎勵經費新臺幣3,150萬元,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1月27日止,今年並新增採自發自用者,最高補助200萬元,期望透過獎勵降低成本門檻,提升小型案場設置意願,使屋頂型光電持續成為再生能源發展之主力,縣府將以收件戳章為編列補助順序,依序審查,預算不足或經費用罄即停止補助,請大家踴躍申請。

臺東縣政府表示,經濟部於115年2月25日發布相關補助修正內容,臺東縣政府配合「修正115年度經濟部補助臺東縣政府辦理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除新設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可申請補助外,新增全數更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凡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起取得設備登記文件,且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備查文件者,可依裝置容量每瓩獎勵新臺幣3,000元整,每案最高獎勵金可領新臺幣30萬元。

為鼓勵民眾提升能源自主與用電韌性,此次補助辦法亦新增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如採併接於自設內線用電系統並加裝自動電源切換開關(ATS),且其用電方式是採自發自用者,每瓩獎勵新臺幣2萬元,單一棟建築物累計獎勵金額最高可領新臺幣200萬元。符合上述相關獎勵條件且設置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應為新品且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的台灣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技術規範,前二款規定之太陽光電設置獎勵金額計算標準,單一獎勵申請案僅得擇一適用。

本計畫115年度經濟部核定臺東縣太陽光電設置獎勵經費新臺幣3,150萬元,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15年11月27日止,將以收件戳章為編列補助順序,依序審查,預算不足或經費用罄即停止補助,請大家踴躍申請。詳情請至臺東縣再生能源資訊網(https://rett.taitung.gov.tw/),或撥諮詢電話:089-320206或089-34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