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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祖慎用火!竹市府籲落實「一不二要」防火原則 守護山林安全

發稿時間:2026/04/01 17:00:23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401 17:00:23)清明節將至,掃墓祭祖活動逐漸增加,新竹市政府提醒市民務必提高用火警覺,防範森林火災發生。每年3至4月為林火好發高峰期,受氣候乾燥少雨及強風影響,一旦用火不慎,極易造成火勢迅速蔓延,對生命財產及自然環境帶來重大威脅。對此,市府呼籲「一不二要」防火原則,提醒市民從源頭落實防火觀念。

市長高虹安表示,新竹市春季風勢較強,山林及墓地周邊多有乾草與雜木,一旦引燃,在風勢助長下火勢擴散速度快,不僅危及山林資源,更可能影響周邊居民安全。市府已加強重點區域巡查與防火整備,同時呼籲市民掃墓時務必留意風向與火源,落實「人離火滅」,以更謹慎態度守護公共安全。

產發處表示,近年國內外森林火災案例顯示,多數起因於人為疏忽,包括焚燒紙錢、除草用火、亂丟菸蒂及燃放爆竹等。清明期間用火頻率增加,風險也隨之提升,市民更應提高警覺。為降低火災發生機率,呼籲民眾落實「一不二要」原則,除草「不」用火、紙錢燃燒「要」集中管理、林火風險「要」隨時關注。祭祀時應選擇空曠且安全地點,遠離林木與乾草,並避免於強風或乾燥時段進行焚燒;亦可改以鮮花或供品取代焚燒紙錢,以更安全且環保的方式表達追思之意。

產發處說,據統計,台灣森林火災多集中於每年10月至翌年4月,其中3、4月占比超過四成,為全年風險最高時期。今年春季降雨偏少,山區環境乾燥程度提高,林火風險更加嚴峻。民眾前往山區或郊外活動時,應避免野炊生火,並隨時留意周遭環境狀況。

產發處強調,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內未經許可引火者,最高可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若涉及故意縱火,最重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擔相關賠償責任。提醒市民提高防火意識,從源頭降低風險,共同維護山林安全。

產發處提醒,清明慎終追遠之際,也應兼顧環境保護與公共安全。如發現森林火災,請立即撥打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保林防火免費專線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或119通報,攜手守護珍貴的森林資源。

竹市府呼籲「一不二要」防火原則,守護山林安全。
竹市府呼籲「一不二要」防火原則,守護山林安全。

竹市府呼籲「一不二要」防火原則,守護山林安全。
竹市府呼籲「一不二要」防火原則,守護山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