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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津貼失而復得!竹市稅務局攜手國稅局「神救援」 助九旬阿嬤

發稿時間:2026/04/04 09:45:57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404 09:45:57)新竹市稅務局與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透過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跨機關合作,成功為一名近九旬長者釐清所得認定問題,恢復安老津貼資格,展現國地稅攜手合作、主動為民服務的具體成果。

市長高虹安表示,本著「市民的大小事,都是市府的大事」,本案稅務局與國稅局密切合作,以「稅務專業」及「主動關懷」,站在民眾立場解決問題,保障長者權益,讓民眾感受到政府貼心關懷,也落實老幼共好的政策理念。

稅務局長蘇蔚芳表示,阿嬤過去於市場擺攤,因市場於113年間由市府收回,領取約50餘萬元補償款,卻於115年接獲區公所通知,因年度所得超過50萬元門檻,不符安老津貼申領資格,導致津貼遭取消。阿嬤得知後心情低落,甚至影響食慾,同住兒子看在眼裡極為不捨,於是向新竹市稅務局納保官尋求協助。最終,阿嬤順利恢復每月可領的3,000元安老津貼,重拾笑容。

蘇局長談到,稅務局在受理案件後,發現關鍵在於補償款性質的認定,隨即聯繫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納保官共同研議,並協調市府產業發展處提供補償依據。本案透過納保官制度,發揮國稅與地方稅橫向聯繫與整合功能,並結合本府各單位,保障長者權益。

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分局長包喬雯表示,納保官制度以保障納稅者權益為核心,對課稅爭議案件秉持專業與實質課稅原則審慎認定。經檢視相關規定,確認其中約20萬元屬設備搬遷補償費,屬填補損失性質,得不列入所得。據此,國稅局主動更正阿嬤所得資料,並提供市府社會處重新審核,免除阿嬤另行申請程序。該分局並洽市府,如有類似情形,提供相關資料辦理更正。

稅務局表示,此件成功案例充分發揮納保官跨機關協調機制,保障民眾權益。納保官提供稅捐爭議協調、受理申訴與陳情,及行政救濟諮詢等服務,相關訊息可至稅務局網站「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查詢,亦可撥03-5225161轉500、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市民服務專線1999,將有專人服務。

稅務局與國稅局跨機關合作協助長者恢復安老津貼(已經過當事人同意刊登)
稅務局與國稅局跨機關合作協助長者恢復安老津貼(已經過當事人同意刊登)

稅務局與國稅局跨機關合作協助長者恢復安老津貼(已經過當事人同意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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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權益有保障 納保官守護您 E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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