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府與地檢署共同宣導揭弊者保護制度 化反賄選意識 共創廉能政治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428 18:19:16)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自114年7月22日施行,目的在維護公共利益,建立安心吹哨、舉發不法的制度,施行迄今已有一段時日,為使指定為各機關、單位受理揭弊兼聯絡窗口人員,充分瞭解立法目的、規範架構、揭弊程序及揭弊者相關權益保障等事項,期使受理揭弊之行政部門在合法程序及安全前提下,妥適處理揭弊案件,落實保障揭弊者權益,並降低公務人員因不諳法規而觸法之風險,臺東縣政府政風處與臺東地檢署政風室於昨(27)日下午,共同辦理115年度「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宣導講習,由縣府秘書長盧協昌主持,臺東地檢署江炳勳主任檢察官擔任講師,親自講解法規重點及實務執行上可能應對之問題。
盧秘書長指出,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之立法目的在於保護揭發公部門、國營事業或受政府控制事業等不法行為的個人,防止其因舉報不法而遭受報復或不公平待遇,該法之施行不僅是法律義務,更是提升公共機構透明度與公信力的關鍵。透過本次講習,期許各受理窗口能發揮專業、守護正義,確保公共資源不被濫用,共同打造廉能行政的典範。
江主任檢察官以深入淺出之方式,說明該法為泛公部門內部揭弊者,提供包含「工作保障、身分保密、人身保護及責任減免、檢舉獎金」等3保1減1金之保護措施,築起揭弊者人身安全的重要防線,作吹哨者最強大的後盾,避免被「秋後算帳」;同時,強調受理揭弊案件,首要審慎踐行揭弊保護程序,並分享泛公部門經常發生之實際案例作為借鏡,期使受理揭弊人員提升法律意識,嚴格保密,以避免誤觸刑律。
今(115)年底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結果,關乎未來發展,且與百工百業息息相關,為提升政治清明,乾淨選舉至關重要,江主任檢察官並於課末闡述現金或有價物品之買票、幽靈人口、走路工、餐會及旅遊招待、散布不實選舉言論、選舉賭盤等賄選態樣及刑度分析,呼籲與會縣府各機關一級主管,在各自專業領域發揮影響力,共同努力杜絕賄選。
臺東地檢署呼籲民眾勇敢拒絕賄選,發現賄選情資請撥打0800-024-099#4之檢舉專線,或親自到地檢署提出檢舉,地檢署對於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對於提供具體情資因而查獲賄選案件者,依法發給最高新臺幣(下同)500萬元之檢舉獎金;檢舉境外勢力介入選舉者,可獲得最高2,000萬元獎金,共同為維護民主貢獻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