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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網售酒品遭罰1.5萬 竹市府籲民眾勿誤踩法規紅線

發稿時間:2026/05/18 09:56:21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518 09:56:32)新竹市政府近日接獲民眾檢舉,有學生於大學生二手交易社群平台張貼轉售酒品資訊,原欲出售閒置酒品,未料酒品不但未成功售出,反因涉及網路販酒行為,遭依《菸酒管理法》裁處新臺幣1萬5,000元罰鍰,還得以打工所得支付罰款,代價相當沉重。市府已函請校方協助宣導,提醒學生切勿於網路平台公開刊登販售酒品資訊,以免誤觸法令。

市長高虹安表示,許多民眾常將收受禮品、聚會剩餘或出國攜回的酒品視為一般商品置於網路販售,卻不知只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訊息,即已違反《菸酒管理法》規定。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與福祉,現行法令明定不得以無法確認買方年齡的方式販售酒品。市府重視未成年人保護與合法消費環境,已指示財政處持續透過校園、媒體及各式宣導活動,加強法令宣導,提醒民眾避免因不熟悉法規而受罰,也共同守護青少年身心健康。

財政處長陳香君說明,依據《菸酒管理法》規定,酒類不得透過自動販賣機、郵購、網路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的方式販售或轉讓。換言之,不論是於臉書、Instagram、LINE群組、拍賣平台或其他電子平台張貼酒品販售資訊,即使尚未成交,也已構成違規行為。違者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

市府呼籲,民眾切勿透過社群媒體或網路平台販售酒品,以免因一時疏忽誤觸法網,影響自身權益。若發現違法販售酒品情事,也可撥打私劣菸酒檢舉專線03-5249158或1999市民服務專線通報,共同維護安全、合法的消費環境。

《菸酒管理法》規定E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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