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專法7月21日上路 棄單仍須依時給付報酬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529 16:32:24)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將於7月21日實施,勞動部亦預告「外送三子法」草案,新制針對外送員的報酬內涵、派單資訊、申訴處理機制及補償制度等皆有明確規範,未來即便是「棄單」或「訂單取消」,如不可歸責於外送員,平臺業者仍應依給付報酬。
嘉義縣勞青處表示,新制規範外送服務時間將明確以「分鐘」為單位計算(未滿 30 秒不計,30 秒以上以1分鐘計),平台提供的訂單資訊中,「預估基本報酬」與「獎金」應分別揭示,並須詳實提供取送地點樓層、行車路線、里程及預估完成時間。
此外,若因消費者棄單、店家臨時取消出貨等不可歸責於外送員的狀況,平台仍須依實際投入時間給付報酬,每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所換算每小時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每小時最低工資之1.25倍,且每單基本報酬仍須符合不得低於45元的保底規定。
針對過往平台片面調降報酬或停權不透明等爭議,新法明確要求業者對外送員停權的事由與期間必須事先公告,且不得將優惠折扣、現金找零等損失轉嫁給外送員,亦不得限制外送員同時跨平台接單。
若平台欲採取停權或終止服務契約,必須在30日內處理,並清楚說明具體理由、生效日期、申訴方式及提供救濟管道,確保程序公開透明,不可片面處置。
勞青處指出,職業安全保障部分,新法規定外送員當月只要有服務紀錄,外送員可向外送平臺業者申請支付自行負擔職災保險保費,以保障外送員職業災害保險權益,外送平臺業者不得拒絕。
針對商業責任保險,若外送員連續超過3日未接單,平台得暫時中止保險;但當外送員欲重新上線時,業者必須在受理申請後的6小時內完成重新加保,確保外送員上線期間皆享有完整保障。
勞青處長陳奕翰呼籲,外送平台業者應積極重視外送員的工作安全與合理報酬,勞資攜手共同打造友善的勞動環境,未來相關制度將大幅提升外送產業的契約透明度,健全勞動條件,全面保障外送員的合理報酬與工作權益。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嘉義縣勞青處,05-3620123分機8018、8023。
此次公告包括「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施行細則」、「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之經濟補償發給辦法」及「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三部子法,勞動部規劃於6月底前完成相關法制作業;至於涉及消費者及合作商家權益之相關契約範本,目前正由交通部及經濟部研訂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