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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機構注意!符合條件者可免房屋稅、地價稅

發稿時間:2026/05/30 09:47:52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530 09:48:44)為鼓勵長照機構投入照顧服務,政府提供房屋稅及地價稅優惠,符合規定要件的長照機構可申請免稅或適用較低稅率,減輕經營壓力。

嘉義縣財稅局表示,若財團法人使用自有房地設立長照機構,且已取得主管機關核發的設立許可,同時機構不是以營利為目的,收入也都實際用在長照服務上,就可以申請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申請時需準備財團法人登記證書、長照機構設立許可證書、房地自有證明等文件。房屋稅需在每年3月22日前提出申請,地價稅則要在9月22日前申請,核准後即可從當年度開始適用。

已核准籌設、正在興建中的財團法人長照機構,在施工期間也可申請免徵地價稅。若出現建照失效、逾期未開工、未如期完工,或籌設許可遭撤銷等情況,原本免掉的地價稅仍可能被追回補稅。

非財團法人長照機構若提供住宿服務,依房屋稅2.0新制房屋稅稅率歸戶後為2.6%至4.8%;但若符合長照法相關規定,也可申請改按固定2%稅率課徵。

財稅局提醒符合資格的長照機構留意申請期限,善用租稅優惠,減少營運成本,將更多資源投入照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