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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府訂定「建築工程辦理施工計畫書作業要點」 守護市民居住安全
發稿時間:2026/06/16 17:52:2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616 17:53:08)為進一步提升建築工程施工安全及品質管理,新竹市政府訂定「新竹市建築工程辦理施工計畫書作業要點」,建立施工計畫書審查制度,強化建築工程施工階段管理機制,以降低施工風險,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市長高虹安表示,近年來國內各地大型建築工程日益增加,深開挖、高樓層及大規模基地開發案件逐漸增多,施工過程若管理不當,可能造成路面坍塌、鄰房受損、地層下陷等公共安全事件。為預防施工災害發生,市府參考其他縣市相關規範與實務經驗,研擬本作業要點,期透過專業審查制度,提前發現施工風險並採取適當因應措施。
都發處長蘇文彬指出,本要點適用於具有較高施工風險之建築工程,包括山坡地基地面積達3千平方公尺且涉及開挖整地工程、建築物高度達50公尺以上或16層樓以上之建築工程、地下開挖深度達9公尺以上或地下3層以上之建築物,以及地下開挖範圍超過3千平方公尺之建築工程。此外,對於曾因施工造成地層下陷之鄰近基地,或經市府認定有安全顧慮之工程,也將納入管理範圍。
蘇處長表示,本次施工計畫書內容涵蓋工程基本資料、施工程序、品質管制、安全衛生管理、環境維護、防災措施、地下室開挖作業、鄰房保護措施、施工風險評估及緊急應變計畫等項目。其中,針對深開挖工程特別要求提出安全觀測系統、抽排水計畫、支撐系統應力分析及鄰房監測措施,以提升施工期間之風險掌控能力。
市府強調,施工安全不僅關係工程品質,更直接影響周邊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本作業要點透過建立施工計畫書專業審查制度,要求施工單位於開工前充分評估風險並規劃防災措施,將有助於提升建築工程施工品質、降低施工災害發生機率,打造更安全、更宜居的城市環境。未來市府也將持續精進建築管理制度,落實公共安全把關責任,守護市民安心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