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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落花生」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發稿時間:2026/06/18 15:35:47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618 15:39:10)經農業部公告本縣因「115年0608豪雨」致「落花生」受損已符合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標準,現金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其申請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即可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現金救助(每公頃3萬6,000元),未達20%者不予救助。
符合規定可申請救助農民朋友,115年6月18日起至7月2日前請儘速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及其他應備文件(如:3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向土地所在公所申報。
另本縣也同時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欲申借本貸款之農民,請向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使用土地及設施合法證明文件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當地農會提出申請。
縣長王惠美也再次提醒各農友們,近年來天氣異常,所種植的農作物如有災損情況,請先至當地公所通報,縣府在第一時間彙整轄內各鄉鎮市災損情形後,即會邀集臺中區改良場、農糧署及公所等單位組成勘災小組,確認災損情形後,將立即函報農業部爭取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