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者關起來就好?

「暑假青少年犯罪吸毒為大宗」「新興毒品入侵校園」...這類新聞標題你一定不陌生, 情況真的愈來愈糟嗎?少年涉毒被抓後都去了哪裡? 司法、社政體系有什麼方式可以幫助這些孩子? 中央社媒體實驗室梳理數據與法規資料,帶您看看這些年台灣少年用毒、販毒情形, 以及政府、校園、社工在少年復歸社會過程中扮演的角色。
製作 / 李怡瑩、簡毅慧、劉姿嘉、陳玟憲

盛夏的台北午後,開門聲打斷了我們的採訪,姍姍來遲的小涵推門走入更生少年關懷協會經營的咖啡廳,「我剛從保全公司下班就來了!」她喘著氣向我們打了招呼,便坐在一旁聽店長小臻分享自己20歲戒癮成功的歷程。

跟小臻比起來,小涵的戒癮之路更長。27歲的她,人生有一半都在少年觀護所、少年輔育院(​​後改制為矯正學校)、保護管束、戒癮治療中度過,每一次回歸社會,她都下定決心不再碰毒,但總以失敗告終。

27歲的小涵,從少年時期就不斷進出少年觀護所、少年輔導院與保護管束機構,至今仍在努力戒毒。

小涵幼年喪父,母親會打她、將她趕出家門,「上了小學後,同學會笑我沒爸爸、吃免費的營養午餐,我就會假裝去上課,但其實都一個人在外面混。」

13歲的小涵孤獨地熬過霸凌後,總算在國中交到新朋友,卻被他們帶進毒品的世界,生活圈逐漸與毒友掛勾,陸續交了5任男友,也全是藥頭,這也成為她對抗毒品的最大阻力。從第一次碰毒至今已經14年,她仍在毒癮和孤獨感間拉扯纏鬥。

像小涵這樣在少年時期碰毒的人多嗎?從警政署的毒品嫌疑犯統計來看,12歲到17歲少年涉毒人數從2006年起大幅成長,2015年為1939人達最高峰,10年間成長了274%。

2017年至2018年,涉毒少年人數減少一半以上,從1782人降為847人,警方分析是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奏效。接下來幾年狀況差不多,涉毒少年人數不到千人,2021年為664人。

12-17歲毒品嫌疑犯人數

而從教育部的學生藥物濫用人數統計,同樣也可以看到學生涉毒人數明顯下滑,2021年國中與高中職人數為407人。

學生藥物濫用各學制人數

2017年行政院提出「新世代反毒策略」,以人為中心追緝毒源頭,並以量為目標消弭毒品,2021年已進展到第二期,預計4年內再投入150億元經費,強力斷絕物流、人流及金流,並查緝校園藥頭,強化再犯預防機制。

2019年少年事件處理法大幅度修法,建置「行政輔導先行」機制,並增訂多元處遇措施等,目標是讓進入司法程序的少年可以健全成長。這些法律與政策上的調整,對涉毒少年後續面臨的輔導與矯正措施產生不小影響。

少年涉毒被抓,然後呢?

未成年人在台灣涉入毒品,會被抓去關嗎?還是送去少年觀護所?我們訪問4個少年時期曾涉入毒品的年輕人,透過他們的真實經驗帶你一步步了解實際情形,並探索當中可能的問題。(為保護個案身分,受訪個案都採用化名。)

  • 毒齡約14年

  • 毒齡約4年

  • 毒齡約4年

  • 毒齡約3年

4人當中,只有阿富是成年後被抓,另外3位都曾由少年法庭審理。

一般而言,成人施用三、四級毒品僅有行政罰,但為了保障12歲至18歲的少年健全成長,只要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即使還未觸犯刑法,仍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

如果少年單純持有第三、四級毒品,則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僅處以罰鍰,並接受毒品危害講習。

少年涉入毒品後,會依被查獲的場域、是否有學籍身分等,而有不一樣的處遇措施。

校園內查獲學生涉及毒品,主要是靠尿篩陽性或學生自我坦承,有時也仰賴其他學生的情報。

「青少年會炫耀自己做了那些別人不敢做的事,所以通常會跟同學講。」桃園市龍興國中生教組長林省佑說,因此只要強化整體學生的法治觀念,自然學生獲知有人涉毒就會通報。

近年來,除非情節嚴重,校方才會轉向少年隊協助,否則通常會盡可能給學生機會。

學校查獲後會進行校安通報,並召集導師、輔導老師、學務人員、教官、家長(或監護人)等相關人員共同組成「春暉小組」實施3個月輔導。

3個月輔導期滿後,若再次驗出藥物反應,則再實施輔導,並請家長帶至醫療機構治療,同時函請警察機關協助處理;若未再驗出有濫用藥物,則解除春暉小組列管,並將學生列為「特定人員」觀察。

畢業於私立高職的阿富指出,藥物在他的校園內相當氾濫,「每班都找得出一兩個有在吸的」,因此學校有一份高風險名單,會定期找這些學生去驗尿。

目前,各級學校每學期列管約1萬名特定人員,學校可以定期對這些人實施尿篩,確認是否有藥物濫用行為。毒品在校園的氾濫情形,也與學校的體制有關,可能集中在特定學校

過去就讀公立高中的花花就說,當時完全沒有聽過校內用毒情形,她所知會吸毒的朋友都是在校園以外的場域。

當學生在校外被警察查獲,案件會移送至少年法院(庭)。對警方而言,掃毒的重點放在循線擴大追查上下游,盡可能根除毒品來源。

台北市少年警察隊偵查組警務員洪俊瑋說,除了巡邏、臨檢,他們也要掌握社區情資,發動偵查作為。

「有吸毒的樣子其實很明顯,黑眼圈會很重、臉骨凹陷、漏尿,」小涵回憶,14歲的她被母親趕出家門,母親接著報警說她失蹤,「警察找到我時,看我(狀態)就知道了。」

北檢2021年推出「大義救親策略」,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7、21條,當家中孩子碰觸毒品時,家人可以勸說孩子向指定醫療機構請求治療,並配合檢警供出毒品來源,如果因此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可減輕或免除孩子的刑責。

當警方查獲未成年人涉毒,若有學籍會通報學校,讓師長介入輔導,若沒有學籍則通報社會局或是各縣市少年輔導委員會。

若是校內師長查獲,學校基本上不會把學生給警方,而是提供相關情資供警方循線溯源。

洪俊瑋說,通常學校只會提供綽號、毒品來源等情資碎片,警方需投入耐心與技巧才能讓學生開口配合辦案,「有時向上追了4、5層,才會發現組織性的犯罪。」

但根據洪俊瑋觀察,目前校園內的販毒情形多為個別學生嘗試從毒品買賣中賺取價差,或透過熟識者找客源,組織性犯罪較少。

警方將個案移交少年法院後,會先由少年調查官調查與事件有關的行為,包含少年品格、經歷、身心狀況、家庭情形等事項,提供法官參考。案件開庭時,少年調查官也會全程參與提出建議。

少年法官則是負責引領少年事件進行,包括調查、審理、裁定、執行及連結相關資源。案件調查過程中,如果有發現什麼新的證據,也會再交由警方繼續追查。

在我們接觸的個案中,阿富是最靠近犯罪集團核心的人。

阿富16歲時,朋友的父親擔心他們在外滋事,乾脆要他們到自己熟識的「K大哥」底下做事,「可能覺得我們要出來混不如藉由他的管道,他比較能掌控」。然而K大哥犯罪無數,向阿富提出「詐騙」和「販毒」兩條路,阿富選擇兩者都做。

阿富今年22歲,第一次碰毒約15歲,1年後被地方幫派吸收,開始販賣毒品。中央社記者趙世勳攝 111年7月18日

「我只是想賺錢,在那個時空狀態下,賣藥是收入最高的工作。」家中經濟狀況拮据,阿富憑著一點生意頭腦,除了接下K大哥既有的客源,也集結他過去在校園、宮廟、社會上所認識的客源,試圖以量制價。

但後來阿富發現,事情並沒有他想得這麼簡單,身上有存貨就會想用,這使他對毒品的依賴度更高,能賣出的貨就越來越少,有時他連自己吸的都不夠錢付。他還沒想出解決辧法,就在販毒的途中被抓了。

生教組長林省佑觀察,許多幫派會吸收國高中生,利用他們未成年的身分犯罪,說被抓不會有太高的刑責。阿富也說,K大哥在派任務給他們時,也會教他們如何設立斷點,如果遇到警察要怎麼說才能保護組織。

然而,若法院調查認為少年犯罪情節重大,法官可裁定移送檢察官偵查,以刑事程序進行處理。

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最輕本刑都超過5年,因此即使是未成年人,案件還是會進入刑事程序。不過少年事件處理法有給法院額外的衡量空間,除了可以依照相關規定減刑外,若法院審理後還是認為刑罰過重,得免除其刑,並以保護處分替代。

2021年有399名未成年人販賣毒品被查獲,占當年查獲的總販毒人數的6.7%。不過這些未成年人大多不是有組織性的職業藥頭,不少只是順手轉賣或「撥貨」行為。

12-17歲毒品嫌疑犯數

除了上述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嚴重犯罪與特殊情形,其他案件會以少年保護事件程序處理。

調查後如果證據不足,法院會裁定「不付審理」。為了避免犯罪標籤影響少年前途,給予少年重新開始的機會,少事法規定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案件在裁定確定後即可塗銷。

當少年施用一、二級毒品,少年法院可先裁定讓少年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超過2月。若少年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則立即釋放;若有繼續施用傾向,必須再進入戒治處所強制戒治,期間為6個月以上,最長不得超過1年。

這些少年通常會在少年觀護所執行觀察勒戒。少觀所主要是收容調查、偵查及審判中的未滿18歲少年,社工在此階段進駐,相關人員協助調查少年品行、身心狀況等事項,供少年法庭審前調查參考,同時也施以輔導,為適應未來安置、執行感化教育或徒刑等矯正措施作準備。

長期在少觀所上課的中華民國更生少年關懷協會主任陳彥君指出,青少年通常都是心理成癮,但戒癮資源相對匱乏,有時還會有學生「相約出去後一起吸毒」的狀況。

觀察、勒戒主要目的是讓這群施用毒品的少年與外界隔絕,杜絕任何再接觸毒品的可能。集中上課、加強生活管理與品德教育,但除了隔離的作用外,涉案少年普遍認為幫助不大,反而可能讓他們在所內結識更多用藥的朋友,取得更多毒品資源。

阿富觀察,進去少觀所後,會有更多機會認識同樣圈子的朋友,大家在裡面又掌握了更多人脈和資源,如果心態沒有很穩,很容易被行為更偏差、但更有話語權的少年牽著鼻子走。

對於少觀所在少年戒癮過程中扮演的角色,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持保留態度。他認為,孩子在少觀所的時間每次最多2個月,第一次進來會怕,第二次就不會了,「久了就像走廚房,出來後朋友就找他慶祝,就又回到相同的環境。」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長期關注青少年毒品防制,與桃園市毒防中心密切合作。

林省佑則認為,少觀所、少輔院發揮的是即時的嚇阻作用,除了導正少年行為,也可以警醒其他少年。而根據新竹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簡稱校外會)教官徐至杰觀察,許多從少觀所重返校園的學生行為相對低調,有部分則因無法適應校園生活而選擇休學離校。

小涵從少輔院出來後,並沒有回到原生家庭或學校。法官評估了她的意願與家庭狀況後,把她轉介到花蓮的主愛之家進行保護管束,也就是在保護官、法院的監督下有條件地復歸社會。

法官原則上依情節輕重、少年的狀況、需保護性、家長功能發揮的程度而有不同的裁定,最後由少年保護官執行與輔導。

保護處分可能裁定為:

  1. 訓誡,並得予假日生活輔導(3次以上10次以下)。
  2. 保護管束並得命勞動服務(3年,勞動服務時數3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
  3. 安置輔導(2年)。
  4. 感化教育(3年)

然而,現行法院體系與社區處遇資源缺乏合作機制,因此毒品施用者受緩刑附命完成各項社區處條件的個案,遠較於緩起訴的案件稀少。

18歲前夕,花花因驗出2級毒品而被裁定保護管束3年。有重度憂鬱症的她因此認識了社工,社工無微不至的關懷,讓她的心理疾病在戒癮路上也有所緩解。

根據犯罪學的標籤理論,青少年若越早進入刑事司法程序,停留在裡面的時間會越長。2019年少年事件處理法大幅修法,增訂多元處遇措施,少年法院在裁定保護處分時,可選擇醫療機構、執行過渡性教育措施或其他適合的處所作為安置輔導措施。

近幾年法官的判決,也確實朝這個方向走,14至17歲少年因毒品案件進入少年觀護所、少年勒戒所、戒治所及矯正學校的人數已大幅下降。

14-17歲涉毒品案件入矯正機關人數

另外,修法也建置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機制,將於2023年7月正式實施。曝險少年(例如施用三、四級毒品者)將由少年輔導委員會結合福利、教育、心理、醫療等各類相關資源,提供適當輔導,如評估確有必要,可請求少年法院同時併行處理;若輔導有效,少年復歸正軌生活,就不需要再以司法介入。

  • 少年觸碰毒品 家庭朋友為最大原因

    外界常誤解只有弱勢、高風險家庭的孩子才容易觸碰毒品,事實上很多時候只要親子溝通不良、產生衝突,孩子難以從家庭獲得情感支持,把重心轉向朋友圈,就很有可能為了尋求同儕接納與認同而使用毒品。

    陳彥君則說,許多孩子起心動念,可能是因為好奇誤用,但若長期持續使用,通常仍與家庭有關。「有些可能是因為家長不會表達愛,孩子在外受挫,寧可尋求毒品解脫也不願向父母求救。」

    林省佑指出,會販賣毒品的學生大多是因為家庭功能不彰,學生本身連吃飯錢都沒有,必須透過販毒來賺錢。但也有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富裕,只是想在同儕間取得認同感。

    因此,家長是否認知到自己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就相當重要。陳彥君說,很多家長會不願承認,在這種情況下,外力也難以提供協助。

    陳彥君以社工身分接觸無數更生少年,她認為許多少年涉毒都根源於家庭功能的缺失,因此近年積極推廣家庭治療,有時也會跟法官合作,強制家長面對親子關係中的問題。中央社記者趙世勳攝 111年7月18日

    比方說小涵的母親吧,她一個人擔起經濟與照顧2個女兒的重擔,平常在清潔隊工作勞累,管教孩子的標準就是在校成績與家事執行的完成度。「媽媽管教太嚴厲,對什麼要求都很高,讓我們壓力很大。就連成績頂尖的姐姐也在高中就偷買酒來喝,喝到生活無法自理,現在在戒癮機構治療酒癮,」小涵這麼說。

    當我們說「你很辛苦」時,她沉默了半晌,低頭小小聲說了一句「媽媽也很辛苦。」

  • 孩子抵抗的不只是毒癮 還有無所依靠的孤單

    今年1月,小涵剛做完勒戒療程,重新開始戒癮生活。她自陳戒斷的過程加重了她的憂鬱症,「常覺得自己留在世上沒有用」。雖然有在看身心科,但周遭情感支持的匱乏讓她難以抵抗藥頭前男友的聯繫,「我很想離開他,但除了他,我沒有其他人可以講心事。」

    陪伴許多少年走過戒癮療程的陳彥君說,許多孩子嘗試戒毒,但身邊沒有正常的朋友,難以抗拒孤獨感,就很容易走回頭路。她觀察,女生碰毒多數是因為男友,這些人通常年紀較大、較有地位,甚至是藥頭;男生碰毒則以同儕影響居多。

    阿富回憶他戒毒時,彷彿在歷經「沒有人經歷過的階段」,沒碰過毒品的朋友覺得你還沉浸其中,吸毒的朋友覺得你已不屬於他們,「那時候爸媽也已經不想積極聯絡我了,世界上唯一一個積極伸出手、和我保持聯繫的是社工。」

    對阿富而言,孤獨感是戒癮路上最大的考驗,在吸毒與不吸毒的同儕間都難以找到歸屬感。中央社記者趙世勳攝 111年7月18日

    阿富說,社工的陪伴是他完全戒斷毒品的原因,至今他們仍保持聯繫。後來阿富回去完成高職學業,認真念書,最後考上社工系,期待可以擴充這些社會救助資源,即時接住像他一樣的迷失少年。

    社工、動物保育員、咖啡廳店長......,他們的夢想與一般的孩子無異,雖然涉毒的經歷讓他們一度走上岔路,但他們正在努力將這份經歷化作成長的養分,為其他迷途的孩子盡一份心力。

  • 數據之外,查緝不到的「黑數」有哪些?

    雖然數據顯示近年少年涉毒人數明顯降低,但不論是哪種犯罪,都可能存在未查緝到的「黑數」,我們訪問多位第一線人員,歸納出以下3個可能原因:

    新興毒品難驗出

    「毒品」依成癮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被分成四個等級,一級處罰最重,四級最輕。

    毒品分類與刑責

    近年新興毒品多以飲料(如咖啡包、奶茶包、果汁等)及零食(如果凍、梅子粉、糖果等)等新奇包裝偽裝,容易吸引青少年好奇、輕忽嚴重性而使用,且毒品咖啡包摻雜的成分與比例都不盡相同,使用者常不知道自己吃下去什麼,容易不小心就使用過量,對身體產生的危害難以預期。

    這類毒品不斷推陳出新,製毒者甚至更改毒品原料的化學分子式,這些有害物質還來不及被列管,常規的尿液藥物檢驗就可能驗不出來。

    銘傳大學犯防系副教授王伯頎也指出,現行法律調整的速度趕不上新興毒品發展速度。「連有在做咖啡包的藥頭自己都說『裡面是什麼成分連我都不知道,這些年輕人卻敢用?』使用這類毒品會發生什麼效應沒有人清楚,增加更多危險性。」

    教育部學務特教司校園安全防護科科長陳宗志則解釋,學生藥物濫用多半是放假時在校外發生,毒品效果都有衰退期,尤其近期毒品多為混合物質,各類毒品量分散,微量使用更不易驗出,並非學校查察不力或隱匿不報。

    警方查驗困難

    為了避免侵害人權,警察沒有一定的依據,不可以隨便對民眾搜索或驗尿,若程序不符合法律規範,即使查獲毒品事證,也可能無法將被告定罪。

    台北市少年警察隊偵查組警務員洪俊瑋認為,不可能100%沒黑數,但警方的角色就是去發覺毒品人口,這幾年警方查緝的力道一直沒有變,既然力道沒變但查到的人數變少,可以推測目前的毒品政策正在朝正確的方向走。

    校方通報是否落實

    一旦查到有學生吸毒,學校很容易被貼上負面標籤,進而影響招生,因此校方在毒品通報上可能會隱匿不報,甚至要求個案學生轉學、休學或退學。對此,政府已加重校長和學校的毒防責任,提高通報與輔導獎勵措施,懲處隱匿行為。

    此外,一旦學校發現學生藥物濫用,會進行校安通報並成立春暉小組實施輔導,相關情資則會以密件函送校外會,提供檢警機關持續追查上源藥頭。

    桃園市龍興國中生教組長林省佑表示,春暉小組成員通常包含學務主任、生教組長,有時會有心理諮商師、與學生關係良好的老師。除非涉及一、二級毒品,要向警方尋求協助,否則都會盡量不通報警方,給孩子悔過自新的機會。

    洪俊瑋坦言,學校端確實是查緝過程的困難點,過去家長、學校聽到警察都避而遠之,現在已經漸漸改善,但仍不希望司法或警察介入。因此警方很努力跟校方建立信任關係,不僅處理校安事件,也會去學校做宣導,教他們怎麼辨識吸毒的症狀,或是幫他們轉介資源,目前確實有感覺到校方配合度漸漸提高。

  • 持續改善少年毒品問題 第一線人員提建議

    毒品不只危害少年身心健康,也容易衍生其他犯罪問題。防治單位不僅在努力找出用毒人口,這些第一線人員也從他們的實務經驗提出建議,防制毒品不只要從法律層面出發,也要從家庭著手,並結合社區的力量,降低孩子接觸毒品的機會,並提供他們回歸社會後更好的環境。

    提高三、四級毒品刑責

    新竹縣校外會教官徐至杰認為,校園多流行混和型三、四級毒品,一根彩虹菸市價約900元,毒品純質淨重不到0.05公克,藥頭就算被警方查獲也通常不具刑責(持有5公克以上者才有刑責),導致彩虹菸、咖啡包價格便宜,容易被學生、青少年族群接受。

    徐至杰認為,若加重成年人持有三、四級毒品刑責,販賣風險提高價格自然也會跟著提高,學生負擔不起就不會去碰,可一定程度阻絕毒品進入校園。

    孩子復歸社會的路上 需要你我的支持

    「真正的問題是警察抓完之後,這些孩子要去哪裡。」洪俊瑋認為,重點是當孩子復歸社會後,社會願意花多少的資源與心力去承接、改善他們的環境。

    在前面4個孩子的案例中,社工都扮演重要的角色,甚至填補家庭的功能。但陳彥君坦言,社工資源的城鄉落差問題顯著。

    根據衛福部資料,截至今年1月,雙北共有15個兒童及少年服務中心,但其他縣市數量零星,嘉義縣、新竹縣、新竹市、連江縣甚至沒有這樣的機構。

    陳彥君說,青少年議題相對其他族群的募款難度高,因此期盼政府與社會大眾可以在政策與資源面支持社福單位,並協助涉毒少年培養多元興趣與長才,減少青少年誤入歧途的機會。

看完這篇報導,你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