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夫妻以無力撫養為由販賣子女 各判刑5年

2020/4/1 20:0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1日電)雲林縣一對夫妻以無力撫養為由,透過仲介郭鎮綱販賣二名子女給林姓男子,雲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涉案夫妻及郭鎮綱各判5年不等有期徒刑,林男因亡故不受理。全案可上訴。

雲林地方法院依買賣人口罪判處涉案夫妻各有期徒刑3年、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買賣所得沒入;郭鎮綱則依媒介被買賣之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並應自判決確定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0萬元。

雲林地方法院庭長王紹銘今天指出,涉案夫妻為七年級生,家庭經濟僅靠男方打臨工維持,夫妻倆人從民國97年起陸續生下2女2子,家計辛苦,民國104年被列為低收入戶。

涉案夫妻於105年再生下1子,郭鎮綱得知林姓男子希望有子嗣,而涉案夫妻經濟困頓,因此仲介2個家庭進行交易,最後以新台幣50萬元代價,將這名男嬰賣給林姓男子。

林姓男子考量購得男嬰需要手足,再度找上郭鎮綱,慫恿涉案夫妻接受以80萬元代價再次生育,林男另按月給付生母營養費2萬元,後來產下1名女嬰,由林男完成認養手續。

合議庭調查,林男對於購得的子女都視如己出般照顧,且林男在審理過程中意外身亡,公訴不受理。

判決書指出,涉案夫妻生育7名子女,涉嫌販賣子女前有了解林男家庭經濟狀況,這與色情業者販賣人口為性交或猥褻行為的惡性顯然不同,合議庭審量涉案夫妻犯後態度尚可,做上述判決。

另郭鎮綱雖曾否認犯行,但事後坦承犯行,有悔悟之意,又經歷偵、審程序的教訓後,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給予緩刑。全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09040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