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持股逾1年 股息暫免徵個人所得稅
2015/9/7 22:55
(中央社台北7日電)中國大陸政府為了穩定股市頻頻出招。大陸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今晚聯合發布通知,8日起,個人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中新社報導,通知還指出,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不多於1個月的,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的,暫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
報導指出,8月下旬陸股持續動盪,大陸證監會9月6日表示,在股市發生劇烈異常波動、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時,政府「絕不會坐視不管」,將及時果斷採取多種措施穩定股市。10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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