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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吃1桌3千元 院檢認定賄選

2015/9/3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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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3日電)去年台東縣議員選舉邱姓樁腳,以1桌新台幣3000元宴請幹部,有人坦承生平第1次到飯店用餐,有人感覺菜色像喜宴般,院檢因此認定賄選,判4年有期徒刑。

去年5合1選舉,台東縣某縣議員候選人的樁腳,在成功鎮東海岸飯店以1桌3000元宴請6桌選民,每桌約8人,事後有人向檢調檢舉涉餐宴賄選。

檢調偵辦時,邱姓樁腳辯稱宴請幹部是臨時起意,當天上午10時許召集各地幹部到東海岸飯店開會,因超過用餐時間,有人提議就在飯店用餐,於是席開6桌宴請這些幹部,吃的菜就像一般競選總部的菜色。

不過檢調偵辦時,參加餐會的林姓幹部說,他平常在競選總部都吃米粉和燒酒雞,只有這次餐會菜色比較好;楊姓幹部也說,餐會菜色是婚宴請客的菜,他平日用餐以便當來算約60、70元,除非是他人喜宴請客。

李姓幹部也說,平常不會到東海岸飯店用餐,那天吃的菜色就像喜宴,有10至12道菜,餐會菜色還不錯,東海岸飯店是高級餐廳,最有印象的是吃到炒蝦。陳姓婦女則說,這是她生平第1次到東海岸飯店用餐。

檢察官綜合這些人說法,認定3000元一桌是「喜宴菜色」、「菜色極佳」,1桌8人用餐,換算每人285元,價格非一般人平日3餐費用等級,因此涉及餐會賄選,予以起訴。

台東地方法院認同檢方的看法,將邱姓樁腳判處有期徒刑4年,案件還可上訴。10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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