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兩岸大陸國家賠償 自由被侵犯每天1千1百元2015/5/27 22:25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台北27日電)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最新版「國家賠償」標準,金額為每天人民幣219.72元(新台幣約1097元)。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