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天津受損屋賠償有爭議 政府先利誘

2015/9/2 20:4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台北2日電)天津爆炸後造成附近不少建築損毀,人民網報導,當地政府要求受災民眾盡快與政府簽訂賠償協議,3日之前簽署的受損住宅居民將有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10萬元)的獎勵。

報導說,天津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長霍兵表示,按照「收購處置協議」、「修繕賠償處置協議」或「已售未交住宅處置協議」等協議的操作程序,「請相信政府是講誠信的政府,是負責任的政府」。

不過,搜狐財經今天報導,部分民眾對協議並不完全滿意。家住海港城的屋主張冰表示,作為受損最嚴重的社區,他們不贊成賠償一刀切,應該採一房一價。

海港城選擇簽訂收購協議的屋主要求,由於受損太嚴重,房屋已無法居住,應每戶發放新房購置補償。由於與天津市政府無法達成共識,海港城多數屋主還沒有簽訂協議。

報導引述受災戶李同說,擔任警察的哥哥對他訴苦,「不簽協議當然也不會被辭退,就是領導暗示升遷從此沒戲」。李同的哥哥最終還是簽訂了協議。

報導表示,天津市政府提出的收購協議主要內容為:賠償標準為最高不超過該住宅價格的16%或按市場價確定後的1.3倍收購。104090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