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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管控網路音樂 2016起先審再播

2015/11/9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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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9日電)大陸官方今天宣布,網路音樂按「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明年起實施自審制,內容審核通過後才可上線經營。自審制度和產品自審資料都要向省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中新社報導,中國大陸文化部近日公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網絡音樂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將對網路音樂內容實行企業自主審核、承擔主體責任,文化行政部門進行事中事後監管的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網路音樂經營單位要按照「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社會效益優先,切實履行內容審核主體責任。

通知要求,建立網路音樂自審工作流程和責任制度,並嚴格按照文化行政部門統一制定的內容審核標準和規範,對音樂產品進行內容審核,審核通過後方可上線經營。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執法機構則要加強網路音樂市場事中事後監管,建立網路音樂市場巡查、隨機抽查制度,並建立健全警示名單和黑名單等網路音樂市場信用管理制度。

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網路音樂經營單位自2016年4月1日起報送自審資料。10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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