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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港服貿協議簽了 2016年6月實施

2015/11/27 19:57(11/27 20:1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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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7日電)中國大陸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今天與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香港簽署大陸與香港CEPA服務貿易協議,預定2016年6月1日起實施。

大陸商務部官網27日公布,大陸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服務貿易協議完成簽署。

這項協議是首個中國大陸全境以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方式全面開放服務貿易領域的自由貿易協議,標誌著中國大陸全境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

商務部表示,這項協議正文包括國民待遇、最惠待遇、保障措施、例外及投資便利化等條款。大陸對香港開放服務部門將達到153個,涉及世界貿易組織160個服務部門的95.6%,其中62個部門實現國民待遇。

使用負面清單(負面表列)的領域,限制性措施僅120項,且其中的28項限制性措施進一步放寬准入條件。跨境服務、文化、電信等使用正面清單的領域,新增開放措施28項

商務部表示,協議也明確在中國大陸全境給予香港最惠待遇,也就是今後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中,只要有優於CEPA的措施均將適用於香港。10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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