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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究責輕 家屬:痛心不能接受

2016/2/1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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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翟思嘉北京1日電)中國大陸著名冤案呼格吉勒圖案昨天公布究責情況,公安系統涉及12人,除1人因涉嫌職務犯罪另案處理外,其他人員均獲行政記過、中共黨內嚴重警告等處分。

18年前一名內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圖被冤指為姦殺犯,並在短短61天後被執行死刑。他的父母多年上訪無效,直到2005年真兇落網,法院再審後,2014年12月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

呼格吉勒圖的母親接受陸媒訪問時表示,自己氣得渾身發抖,接受不了。這個結果讓她「挺痛心的」。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內蒙古自治區有關部門今天凌晨發布消息稱,呼格吉勒圖案經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改判無罪後,有關機關和部門迅速啟動究責程序,依法依規對呼格吉勒圖錯案負有責任的27人究責。

在官方公布的27人究責名單中,公安系統涉及12人,除了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依法另案處理外,其餘11人的處理結果多為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以及行政記大過,其中包括時任浩特市公安局局長王智。

此外,檢察院系統共有7人被處分,其中包括時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文達、副檢察長郭利平,而法院系統則有8人被處分。

呼格吉勒圖案被台灣媒體稱為「大陸版江國慶案」,大陸方面也多次對外表達重視,強調究責。內蒙古自治區有關負責人曾表示,對於呼格冤案,「公檢法三家的責任人都跑不了」。10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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