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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計劃被判刑 黨報:犯黨紀國法要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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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尹俊傑北京4日電)中共前統戰部長令計劃被控受賄、洩密等罪,今天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人民日報評論指出,令計劃的罪行使國家和人民利益蒙受重大損失,黨紀國法絕不容許,必須依法嚴懲。

新華社報導,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4日一審宣判,令計劃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三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令計劃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再上訴。

中共黨媒人民日報客戶端隨後刊出評論員文章表示,依法審理令計劃案,再次展現中共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依法懲治腐敗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

文章指出,令計劃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是黨紀國法絕不容許的,必須依法予以嚴懲。」

文章說,黨紀國法對中共具有普遍約束力,「不存在特殊黨員、特殊公民」。任何黨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黨紀國法的特權,「不論什麼人,不論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將依法受到懲處。」

評論表示,中共全體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刻汲取令計劃犯罪案件的教訓,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始終做政治上的明白人」。10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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