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陸監察委定位為政治機關 非司法機關

2017/11/5 20:5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台北5日電)新華社今天刊發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綜述文章說,監察委員會實質上就是「反腐敗工作機構」,和紀委合署辦公,代表黨和國家行使監督權,是「政治機關」,不是行政機關、司法機關。

按照中共定義,「政治機關」是黨的工作機關,政治幹部是黨的代表。政治機關和政治幹部作為政治工作的具體組織者、實施者,必須牢固樹立高舉旗幟、聽黨指揮的政治形象。

這篇綜述文章名為「積極探索實踐、形成寶貴經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取得實效」,刊發目的是對試點工作進行系統總結,為在全中國大陸推開試點提供示範樣本和實踐經驗,推動此重大政治體制改革試點順利實施,完善黨和國家自我監督體系。

報導稱,要準確把握監察委員會的定位。充分認識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確立中國特色監察體系的創制之舉」,明確監察委員會實質上就是「反腐敗工作機構」,和紀委合署辦公,代表黨和國家行使監督權,是「政治機關」,不是行政機關、司法機關。

在監察委的強化自我監督制約上,試點地區嚴格執行集體決策、請示報告等規定,嚴肅查處私存線索、跑風漏氣、以案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堅決防止「燈下黑」;今年1至8月,北京、山西與浙江3個試點省區,對紀檢監察幹部違紀立案97件。

在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上,北京市的監察對象達99.7萬人,較改革前大增78.7萬人;山西省監察對象達到131.5萬人,較改革前增加53萬人;浙江省監察對象達到70.1萬人,較改革前增加31.8萬人。106110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