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傳外國駐港澳領館 不能並用港澳名稱

2018/8/7 10:5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7日電)消息指出,中國年前要求外國駐香港和澳門的總領事館不能同時並稱「駐港澳」,至今已有個別國家按照要求易名。

星島日報今天報導,中國外交部今年發出通知,要求各國的總領事館名稱只能單獨使用「駐香港」或「駐澳門」,不能並稱「駐港澳」。

接近越南的消息人士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證實,越南方面年前收到相關通知後已做出更正,把越南駐港澳總領事館改稱「駐港總領事館」。

與此同時,越南年初在澳門設立「駐澳門領事辦公室」。

但報導指出,越南在澳門設立的辦公室曾引起一場外交小風波,其後越南把駐澳機構更名為「越南駐澳門臨時辦公室」。

相關消息人士也證實了這方面的訊息。

歷來,不少國家駐港總領事館同時兼顧澳門工作,也因此並稱「駐港澳總領事館」,比如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歐盟駐港澳辦事處等。

但截至發稿時,美國駐港澳機的中文網頁仍然採用「駐港澳總領事館」名稱,並未更改。歐盟駐港澳辦事處的英文網頁也是沿用舊稱謂。

根據星島日報報導,中方要求各國分開駐港澳機構名稱,可能是為了「統一規範」。

中國外交部至今沒有就相關傳聞作出說明,暫時未知這是否適應用於所有駐港澳總領事館,以及是否有整改時間。(編輯:楊昇儒)107080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