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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專法 20日報政院

2014/5/12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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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2日電)第三方支付專法金管會已經訂出最後版本,預計下周二(20日)報行政院,儘速完成立法院修法。金管會表示,參照國外做法,國外能做的業務,國內幾乎都開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邀集政府機關、銀行公會、第三方支付業者、電子票證業者與銀行業者共同討論點字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三方支付專法),已經初步完成草案及內容

金管會表示,除了開放線下交易(O2O)資本額為新台幣3億元、儲值上限3萬元等;也開放無實質交易基礎的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轉移業務(轉帳、匯款),每筆最高限額3萬元。

金管會指出,若要經營儲值與匯款轉帳的業務,或者保管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超過一定標準,必須經金管會許可。而金額與標準金管會要另訂子法。

金管會也開放電子支付機構及電子票證發行機構可以相互兼營,並且納入銀行、中華郵政和電子票證發行機構,並採用一致的標準。

金管會指出,第三方支付業者收的款項要信託,但是可以投資在風險極低的標的,例如國庫券,產生的收益要提一定的比例回饋給消費者或者運用在一定的用途,包含會計師簽證費用、帳戶管理費等。

金管會說,初步版本確定之後,將進行性別影響評估,預計20日送行政院,儘速修法通過。10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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