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Uber違法 經部:最重可撤銷投資案

2014/12/29 19:3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9日電)美國叫車服務公司Uber近來在台灣引發爭議,經濟部投審會今天說,由於其實際經營類別與當初申請不同,目前還待交通部送資料,輕者可停止結匯權,重者可撤銷其投資案。

交通部公路總局日前開出罰單逾新台幣800萬元,指Uber破壞市場秩序,鼓勵民眾檢舉;新興叫車服務Uber今天在臉書發動支持者留言,說「如果您支持Uber在台灣繼續營運,並認同我們提出共享經濟的交通模式,請留言寫下您支持的聲音與力量,把Uber留在台灣!」。

在台公司登記為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的Uber,當初經營項目登記為管理顧問業、資料處理服務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及其他工商服務業。

經濟部官員表示,Uber當初申請經營項目主要是資訊相關業別,但目前最大的問題是其未申請經營汽車運輸業。

官員指出,汽車運輸業並非不得申請經營,而是除了申請經營該業別外,還需向交通部申請執照。

官員表示,投審會還在等交通部送資料,待收到交通部資料,「我們會處理」,依外國人投資條例規定,輕者停止其結匯權,最重可撤銷其投資。103122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