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日月光廢水案二審無罪 環團:沒天理

2015/9/29 14:5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9日電)高雄日月光偷排廢水案原初審判有罪,二審卻逆轉改判無罪,令環團直呼「沒天理」,認為日月光污染後勁溪已是累犯,卻因法令不完整始終罰不到。

日月光電子公司K7廠於民國102年10月間被控偷排廢水污染後勁溪,高雄地方法院去年10月依廢棄物清理法判處蘇炳碩1年4個月、廢水組主任蔡奇勳1年6個月,廢水組專案工程師游志賢、劉威呈分別判1年10個月、1年8個月,4人都宣告緩刑4至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法人日月光公司判罰新台幣300萬元。

不過,高雄高分院合議庭今天上午卻指出,K7廠排的廢水是經由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後排放,並非屬事業廢棄物的範疇,不適用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沒有相關罰責可罰,宣判二審全部改判無罪,並撤銷原審對日月光的300萬元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地球公民基金會發表聲明指出,判決背離社會對公平正義與環境安全期望,直呼「沒天理」、「令人憤怒」。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日月光是污染累犯,過去卻因水汙法刑罰不足,屢次罰不到,今年1月終於三讀通過修訂「水污染防治法」,卻因無法溯及2013年日月光污染事件,因此改用廢清法起訴,落得無罪審判。

地球公民基金會強調,後勁溪汙染源不只日月光一家,下游約1390公頃的農田與近海漁業,數十年來一再被迫承受台灣經濟發展之苦,呼籲中央及地方政府進行後勁溪汙染減量,加速後勁溪汙染監測資訊公開,輔導汙染產業轉型,執行健康風險評估,還給後勁溪生態與居民健康的生命。104092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