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入公建 50億元以下可事後備查
2016/1/20 10:48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0日電)保險資金投入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鬆綁。金管會宣布符合一定資格的保險公司,參與公建及社福事業金額在新台幣50億元以下者,可採事後備查制,以提高保險資金投資興趣。
為鼓勵及加速保險業投資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金管會已完成「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的預告,近期將辦理法規發布。
官員表示,此次修正鬆綁讓體質較好、公司治理及內控較佳的保險公司,對公建同一案件投資金額在50億元以下者,可採事後備查制。
即保險公司最近一期及近兩年資本適足率(RBC)達250%以上,擬投資同一公建金額在50億元以下,且投資不逾淨值10%時,該投資案享有事後備查優惠。
金管會統計,新制上路後,淨值超過50億元以上的17家壽險以及8家產險,共25家保險業者均可適用。
現行保險公司參與符合促參案件時,對單一對象投資總金額在5億元以下時,才能適用事後備查制。10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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