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產經網路購物標錯價 5月中起業者須買單2016/4/11 14:19(4/11 14:50 更新)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1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公布,預計1個月後,即5月中旬,舉凡消費者網路購物完成下單流程,業者也回覆收到訂單、願出貨,不論標錯何種價,業者都必須買單。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支持中央社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小額贊助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