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債務超限 未來懲罰將痛到有感
2016/8/26 20:05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6日電)攸關地方政府財源的財劃法修正案雛型已現,財政部初擬 4大基本分配原則,除「中央政府讓利地方」外,未來違反財政紀律導致債務超限的縣市,新的懲罰機制將會痛得很有感。
財政部政務次長蘇建榮表示,財劃法修正經與行政院主計總處多次討論,目前已有初步規劃,預定9月底向行政院報告新版財劃法修法方向,若獲行政院同意,將於年底前與地方政府召開座談會,明年上半年將財劃法修正案送立法院審查,最快後年即可上路實施。
根據財政部規劃,新版財劃法定調中央讓利地方,並初擬4大原則,首先是將直轄市與一般縣市放在同一個基準點上,適用同一套計算公式,並調整人口指標設算權重;其次是保證地方政府財源,地方政府分配到的錢,與舊制相比將增加或維持不變。
第3項原則是調整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佔比,會多分配預算給地方;第4項是彌補收支差短,強化財政管理。針對如目前債務超限的苗栗縣、宜蘭縣等財政管理不佳的縣市,蘇建榮表示,除了緩撥統籌分配款外,還將另訂懲罰機制,「會讓地方政府有感」。
此外,新版財劃法將調整所得稅、營業稅、土增稅入統籌稅款的比率。其中所得稅提撥率擬由現行10%降為6%,營業稅(扣除統一發票獎金後)則由現行提撥40%提升為100%。
新版財劃法擬取消現行貨物稅10%、及非直轄市縣市政府土增稅的20%提撥,改由提撥菸酒稅取代。在共分稅部分,遺贈稅擬由現行直轄市可拿50%、一般縣市拿80%,改為一律分得60%,剩下40%歸屬中央。
至於調整比率、以及對地方政府分配金額的可能影響,蘇建榮指出,目前尚未與相關單位會商精算,且人口權重的調整方式,目前也未確定,因此尚無法提供具體數據。10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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