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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F銷售再罰14家銀行 累計罰鍰逾億

2017/6/1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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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1日電)金管會今天再針對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銷售問題,對14家銀行祭出處分,罰鍰約新台幣1800萬元,加計前 4波處分,罰鍰金額加計高達1億400萬元。

本次裁罰的14家銀行,包含大眾、元大、玉山、國泰、日盛、新光、中信、富邦、凱基、台新、永豐、花旗、安泰及遠東銀行。其中大眾、元大及玉山等3家銀行情節較嚴重,分別裁罰400萬元;國泰、日盛及新光等3家銀行則裁罰200萬元,6家銀行合計被開罰金額共1800萬元,其餘8家則處糾正。

金管會銀行局表示,本次TRF專案檢查,主要是針對「董事會紀錄」、「沒核實辦理OBU開戶作業」、「沒落實審查客戶財務資料」進行檢查,查核重點在董事會議紀錄。

金管會查核結果發現,銀行有未確實審查董事會議紀錄等缺失,因此予以核處,但並沒有發現有銀行幫TRF客戶偽造董事會紀錄。

金管會表示,大眾、元大、玉山、國泰世華、日盛及新光等6家銀行,因辦理TRF客戶董事會紀錄、OBU開戶或財報真實性審查等,有未妥適建立或未確實執行內控制度缺失,已違反銀行法規定。其中大眾、元大、玉山 3家銀行,「未確實審查財報情況和涉及客戶數較多」,因此處罰400萬元,並予以糾正,國泰、日盛及新光3銀行則被罰200萬元、也予以糾正。

金管會官員指出,文件之徵提與審核均為銀行風險控管一環,不應流於形式,但銀行為搶OBU客戶,服務太好反讓風控流於形式化,事後糾紛也反而更多。10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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