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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永豐證營業員與客戶資金借貸 遭停業

2017/8/18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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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8日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元大證券、永豐金證券營業員因違規與客戶有資金往來借貸,命令兩家公司停止李姓、前卜姓營業員1個月及兩個月執行業務。

證期局表示,依規定營業員不得與客戶有資金往來借貸,元大證券、永豐金證券兩家營業員都是遭客戶檢舉,與客戶在去年下半年有資金往來借貸的情況。

官員說明,元大證券李姓營業員過去都會好心的幫客戶墊款,避免客戶違約交割,因為一次沒有幫客戶墊款,使得客戶遭註記違約交割,因而惹惱客戶向金管會檢舉。

至於永豐金證券,證期局表示,永豐金證券前卜姓營業員因向女友週轉,兩人分手後,女方要拿回款項,因為永豐金證券這名營業員還錢還的比較慢,因此遭女方檢舉。

證期局表示,元大證券李姓營業員因為是幫客戶墊款,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命令元大證券停止1個月的業務執行;至於永豐金證券前卜姓營業員,金管會則是命令永豐金證券停止2個月的業務執行。10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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