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世紀積欠傳保會年費 遭罰20萬元
2017/10/11 15:57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1日電)公平會表示,寰宇新世紀未依規定於期限內向傳銷保護基金會繳納106年度年費,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核處新台幣20萬元的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委員會議決議,寰宇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依期限向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繳納106年度年費,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38條第3項規定的違法行為,應於規定期限內依法繳納費用,並處2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授權訂定的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已報備的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於106年3月31日前向傳保會據實繳納106年度年費。
公平會調查發現,寰宇新世紀公司105年度營業收入皆為傳銷營運收入,該公司迄今仍未依規定完成繳納106年度年費,核屬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38條第3項規定的違法行為,公平會依同法第32條第1項前段規定,核處20萬元罰鍰。10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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