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洗錢防制修法 初擬納實質受益人條款

2017/10/19 21:3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顧荃、廖禹揚台北19日電)行政院政務委員陳美伶今天召開跨部會會議討論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與會人士表示,會中聚焦洗錢防制議題,初步方向是公司應備置實質受益人名冊,但不須向政府申報。

陳美伶16日起召集經濟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審議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晚間召開第3次會議。

台灣明年將接受國際洗錢防制評鑑,一般要求掌握到股東名簿及實質受益人,經濟部送行政院的修正草案版本中,列入強制申報股東名簿條款,但未就實質受益人訂規範。

與會人士告訴中央通訊社記者,會中只討論洗錢防制相關議題,各國做法不同,花很多時間討論,及台灣應採取什麼方式較適合。

與會人士表示,國際上關於洗錢防制,通常要求掌握到股東名簿與實質受益人,會中討論初步方向是公司法考慮納入實質受益人條文,公司應備置實質受益人名冊,但不須向政府申報;至於股東名簿是否仍維持強制申報將再討論。

此外,與會人士說,政府擬設置數位平台,作為公司向政府申報資料使用,股東名簿如果要向政府申報,將會是其中一項;至於這些資料是否對社會公開,或僅供政府管理使用,還待討論。

與會經濟部官員表示,相關條文訂定涉及產業發展、企業成本及防制洗錢需求,為達各方平衡,會議花費較多時間,在明天的第4次會議中會持續討論。106101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