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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買新增展延型權證退場機制新措施

2018/7/23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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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3日電)鑒於現行展延型權證缺乏明確退場機制,櫃買中心新增展延型權證退場機制新措施,即日起,就流通在外發行單位較少、較缺乏市場性展延型權證,權證發行人得不申請展延而終止櫃檯買賣。

櫃買中心表示,展延型權證定價簡單,同時可展延到期日,讓存續期間能不斷延長,成為較適宜中長期投資的權證商品。

但考量現行部分展延型權證標的已不受市場青睞,致使流通在外數量及成交量皆偏低,造成佔用珍貴的掛牌及交易資源現象,因此就展延型權證存續期間屆滿前20個營業日當天流通在外單位數量低於10萬單位時,實施發行人得不申請展延存續期間新措施。

展延型權證增加退場機制後,於存續期間屆滿前20個營業日,流通在外數量低於10萬單位,且發行人決定不申請展延時,發行人即應於當天向櫃買中心申請該檔展延型權證終止上櫃,於展延型權證存續期間屆滿時,發行人將以履約價格與標的結算價格差價乘以行使比例,現金結算予投資人。(編輯:林沂鋒)107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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