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新光金併元富證 公平會點頭

2018/8/1 14:5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日電)公平會今天表示,不禁止新光金控與元富證券結合,即同意新光金控合併元富證券。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委員會議通過,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擬與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表示,新光金控擬以股份轉換方式取得元富證券全部股份,並控制元富證券的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及第5款的結合型態。

公平會指出,新光金控以及元富證券106年銷售金額均已達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事業結合應申報的銷售金額門檻,且無同法第12條規定的除外適用情形,因此於結合前向公平會申報。

新光金控於今年4月24日宣布,以換股方式合併元富證券,換股比例為1股元富證普通股轉換0.96股新光金普通股,合併後,新光金旗下證券市占率將一舉超過4%。(編輯:黃國倫)107080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