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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檢舉過期食品 獎金最高可達2.4億

2015/8/27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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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7日電)檢警查獲東海食品行向見豐貿易買進過期食品竄改效期再出售,高雄市衛生局今天說,檢舉人是名中年男子,協助破獲重大食安案件,他最高可獲新台幣2.4億元檢舉獎金。

衛生局指出,本案是今年3、4月間由一名中年高雄男子檢舉,他常向東海食品行買乳酪條,發現每次有效期限標示方法都不一樣,因而提出檢舉。

衛生局說,東海食品行與見豐貿易公司販賣過期食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罰則,可分別處以6萬元至2億元罰鍰,去年底頒布高雄市檢舉重大違規食品安全獎勵辦法,這名檢舉男子可獲罰鍰的6成獎金。

衛生局又說,挨罰業者家最高罰金2億元,2家業者最高共罰4億,6成獎金就是2.4億元。但是,如果業者不服,市府必須走完行政及司法程序,等到業者繳的罰金入了公庫,才會核發檢舉獎金。

衛生局表示,高雄市檢舉重大違規食品安全獎勵辦法頒佈後,尚未核發過獎金,這名男子有機會成為第1人。10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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