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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身美容業儀器 3成沒許可證

2015/9/4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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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4日電)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表示,查核61家瘦身美容業者共110件儀器,有36件是沒有許可證醫材,消費者消費應認證照、看說明,才能保權益。

食藥署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103年度稽查61家瘦身美容業者使用的儀器合法性及化粧品標示結果顯示,查核110件儀器中,有36件為無許可證醫療器材,大多為利用「遠紅外光」、「超聲波」及「電流」以達「舒緩神經疼痛」、「導入化粧品」或「清潔皮膚」等功能的儀器,也有16件化妝品標示不符規定。

正確使用醫療器材,食藥署提醒,消費者應「認證照」、「看說明」。「認證照」指的是醫療器材必須取得衛生福利部核發的「醫療器材許可證」,民眾可詢問醫療器材廠商或店家是否取得衛生局核發的「藥商許可執照」;「看說明」則是指詳細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

食藥署也說,瘦身美容業者訂定定型化契約應符合「瘦身美容業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消費者應審慎審閱定型化契約內容,如有消費爭議時,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或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或衛生局洽詢協助。

另外,為保障民眾使用醫療器材合法性,食藥署9、10月間將啟動瘦身美容業稽查專案,針對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6個直轄市瘦身美容業者使用儀器,進行醫療器材許可證稽查,並以宣稱「放出遠紅外光達緩和肌肉的神經痛」、「用電波穿透或超聲波振動方式產生透熱治療」或「利用電流及超聲波方式清潔皮膚並將精華液導入臉部」所使用儀器為稽查重點。10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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